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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60000201806280004号案件处理情况

文章来源:县环保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7-09 17:03 责任编辑:县环保局 字体:[大] [中] [小]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投诉人反映:万年县石镇镇罗湖村委会下丁村的村民丁米锋在耕地挖水库养鱼,破坏生态,担心水库存在安全隐患。

二、交办信访件

该信访件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2018年在赣期间第28批(受理编号:X360000201806280004),由中共万年县委、万年县人民政府承办,629日收到,74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信访人主要诉求:村民丁米锋在耕地挖水库养鱼,破坏生态,而且水库存在安全隐患,请求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丁米锋,男,32岁,石镇镇罗湖村委会下丁村村民,系种粮大户,现承包了石镇镇罗湖村委会下丁村小组农户耕地用于粮食生产。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18630日上午,石镇镇政府分管副镇长黄国炎、县国土局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夏文及工作人员2名、水务局武装部长刘云鹏及其他工作人员4名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经调查,该片耕地位于罗湖村委会下丁村小组万山坞,面积约300亩,现由罗湖下丁村民丁米锋承包经营。该片稻田以前一直依靠山泉水灌溉,为改善下游农田的灌溉条件,丁米锋在征得多数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将上游低洼地段耕地改为蓄水塘用于蓄水,蓄水塘面积20余亩,蓄水深度约2米,坝面宽约3.5米,坝高约1.2米,蓄水塘投放少许鱼苗。以保证下游农田灌溉需要,现场没有发现采挖耕地情况,只是在原有机耕道的基础上进行加宽加高。因此,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六、存在问题

蓄水面积较大,蓄水深度较深,坝面较宽,坝基不实,改变了耕地种植条件。

七、处理整改情况

鉴于已蓄水的范围属基本农田,当事人不能破坏耕作层,须维持耕地种植条件,已责令丁米锋限期对已加宽加高的机耕道和蓄水塘用地恢复土地原状。

八、问题解决情况

考虑到二季稻需水量较大,为保秋收,责令丁米锋在201810月底秋收后整改到位。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拟于79日在万年县政府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boxinjm.com/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1874


附表:

江西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2018629

个案编号

已办结

是否

责令整改

是否

立案处罚

罚款金额

是否

立案侦查

拘留(人)

约谈

问责

属实

不属实

合计

(万元)

行政

刑事

(人)

(人)

X360000201806280004

部分属实

 

 

 

 

 

 

 

 

 

   注:1.时间填写转办时间。

2.合计栏目不填,但此栏目不得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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