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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万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5-22 10:12  字体:[大] [中] [小]

2013年,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求快的基本方针,围绕“弘扬稻作文化,加速工业崛起,建设中国贡米之乡,打造区域商贸中心,全面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全县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综合

据初步核算,201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1.8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2.6亿元,增长4.56%;第二产业增加值52.98亿元,增长13.5%;第三产业增加值26.22亿元,增长9.8%。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25290元,比上年增加3181元。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全县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4.0:58.7:27.3转变为13.7:57.7:28.6,其中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一、二、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1.9%、51.2%和36.9%。

二、农业

2013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7.2 亿元,增长7.8%。农林牧渔业实现增加值12.6亿元,增长7.4%,其中农业增加值4.69亿元,增长3.5%;林业1.33亿元,增长6.4%;牧业3.94亿元,增长8.7%;渔业2.22亿元,增长10.3%;农林牧渔服务业0.42亿元,增长4.8%。全县粮食播种面积42437公顷,增长7%;油料种植面积 7948公顷,下降2.5%;蔬菜种植面积 605公顷,下降60%。全年粮食总产量26.1万吨,增长9.2%;油料产量0.8万吨,增长7.4%;蔬菜产量0.9万吨,下降68%。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179.84亿元,增长17.74%;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过亿元的企业44户,比上年增加6户。全县完成工业增加值47.07亿元,增长14.2%,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1.3%,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8.4%,拉动经济增长7.1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1.98亿元,增长15.5%。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37.47亿元,增长22.4%,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89.3%。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4.93亿元,增长20.75%,实现利润总额17.99 亿元,利税总额27.2亿元。分行业看,有色金属采矿业利润总额0.23亿元,增长213.5%;食品制造业利润总额1.08亿元,增长93.5%;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利润总额0.07 亿元,增长266.3%。

全县建筑业完成增加值4亿元,增长22.3%。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8家,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0.75亿元,增长31.58%。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26万平方米,下降3.98%;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00万平方米,下降22.98%。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13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6.8亿元,增长29.8%。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39个,新开工项目102个。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投资2.3亿元,增长10.7%;第二产业投资61.5亿元,增长40.5%;第三产业投资12.99亿元,增长7.48%。城镇基础设施完成投资0.96亿元,下降68.4%。工业投资58.87亿元,增长34.4%。其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0.9亿元,增长34.8%。

全年共实施重大建设项目139个,计划投资99.28亿元,其中结转项目投资15.3亿元,去年新开工67.5亿元。实际完成投资76.8亿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91.5%。

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4.57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其中:住宅投资4.27亿元,增长17.9%;商业营业用房投资0.2亿元,下降33.3%。商品房屋销售面积14.6万平方米,增长31.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2.3万平方米,增长32.8%。商品房销售额5.54亿元,增长40.3%。其中:住宅销售额4.3亿元,增长66%。

五、国内贸易

全县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56亿元,增长13.3%。分地域看,城镇零售额24.81亿元,增长16.8%;乡村零售额8.75亿元,增长2.4%。分行业看,批发业零售额1.53亿元,增长21.9%;零售业零售额28.59亿元,增长14.2%;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3.45亿元,下降5.6%。

全县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43.25亿元,增长15.6%。从行业看,零售贸易企业销售额32.51亿元,增长10.1%,占贸易业的比重为75.2%;住宿营业额0.52亿元,增长10.7%。餐饮业营业额3.07亿元,增长10.7%。

六、对外经济贸易和旅游

全县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1.95亿美元,增长11.4%。新引进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23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8个。全县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省外50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分别为0.5亿美元和31.59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2.4%和增长21%。

全面推进景区改造升级,使景区品位不断提升。总投资4.58亿元的二期扩建项目进展顺利,其中投资4500万元的神农宫游步道和灯光改造项目全面竣工,投资3000万元的神农宫游客服务中心项目正式营业。群英水库被评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珍珠文化产业园等四个城市旅游公园项目前期工作已启动。神农源景区被评为全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工作先进集体。全年共接待游客201.2万人次,增长74.2%。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6.09亿元,同比增长78.3%。

七、交通和邮电

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增加值3.49亿元,增长7%。全年公路水上运输货物周转量0.87亿吨公里,其中公路货物周转量0.7亿吨公里。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1.32亿元,增长5.3%。其中,邮政业务总量0.15亿元,增长8.9%;电信业务总量1.17万元,增长4.9%。年末固定电话用户3.16万户(包括小灵通)。移动电话用户17.4万户,增长4.1%。年末互联网宽带用户2.7万户,增长14.3%。

八、财政、金融与保险

全县财政总收入13.05亿元,增长30.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11亿元,增长38.6%,上划增值税75%部分2.27亿元,增长2.7%,上划企业所得税60%部分0.52亿元,增长26.9%。实现税收收入7.68亿元,增长31.1%,占财政总收入比重58.8%;非税收2.44亿元,增长68.8%,占财政总收入比重18.7%。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87.63亿元,比年初增加10.31亿元,增长13.3%。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61.73亿元,比年初增加10.4亿元,增长20.3%。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46.91亿元,比年初增加6.82亿元,增长17.0%。其中,短期贷款余额30.81亿元,比年初增加8.21亿元,增长36.3%;中长期贷款余额16.11亿元,比年初减少1.37亿元,下降8.51%。

全县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2家公司实现保费收入0.8亿元,增长3.2%。其中,人身险保费收入0.44亿元,下降2.8%;财产险保费收入0.36亿元,增长11.5%。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0.55亿元,增长8.8%。其中,人身险赔款0.25万元,增长39%;财产险赔款0.3亿元,下降7.8%。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有小学144所,在校学生45478人,教师2033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普通中学26所,在校学生26543人,教师1575人。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在校学生295人,教师51人。幼儿园160所,在园幼儿18558人,教师585人。

全县全年专业技术人员352人,其中农业技术人员298人。专利授权62件,较上年增加25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县有文化馆1个,1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组织文艺演出次数375次。剧场、影剧院2个,电影放映2960场,观众人数60万人次。博物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总藏量5.9千册。组织文艺演出次数375次。广播电台1座,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60%;电视台1座,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32%。年末有线电视入户率30%。

年末全县卫生机构387个,其中,医院2个、卫生院16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1个,诊所、村卫生室359个。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总数1167张。全县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1152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643人,注册护士545万人。

年末全县共有体育场馆4个,全年共举办体育活动次数28次,共有2万人次参加比赛。举办综合运动会共3次。业余体校运动员36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41.81万人,比上年增加0.49万人。其中,女性人口197291人,男女性别比为119.28:100。全县常住人口36.3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89万人,乡村人口28.47万人。城镇化率44.8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全县人口出生率14.03‰,死亡率6.46‰,人口自然增长率7.57‰。全县计划生育率78.55%,已婚妇女综合节育率97.91%。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11元,比上年增长17.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20元,比上年增长14.5%。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分别为22983元和7126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9%和11.4%。

年末全县新增城镇就业0.76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43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39%,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974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59万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8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2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99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33.58万人,参合率达99.75%。全县共有407818人次享受新农合补偿,补偿总额9913.3万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家庭数4229户,共8801人,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家庭数4861户,共14161人。得到农村医疗救助15464人次,得到城市医疗救助8151人次。年末全县各类社会福利单位收养性单位22个,床位数2167张。

注:

(1)本公报所列数据大多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县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比上年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全县人均生产总值等按年平均户籍和常住人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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